提刑转运司
见“按察司”。
见“按察司”。
官署名。金朝属太常寺。主管帝后墓地。设令、丞领署事。初由宛平县令、丞兼园陵署令、丞。宣宗贞祐二年(1214)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领署事。官署名,金朝置,掌园陵。其官有令、丞,由宛平县令、
乡里小官,汉置,掌劝民为善防奸等。《汉书·循吏传·黄霸》:“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
清朝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之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
官名。辽朝北面官,非常制,行军都部署司长官。有征伐,则派朝廷大员委以方面之任,全权统领一方军马。收兵则卸职。官名。见“行军都部署司”。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六转勋官,比正五品。宋朝为第七阶勋官,秩正五品。金朝置为第七阶勋官,正五品。元朝为第七阶勋官,正四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七阶武勋,正四品,再考称职者授。勋官名,金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李昇期等三人及第。
官名。①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中曹操置。时分入居塞内的匈奴为左、右、南、北、中五部,部立其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参见《晋书·北狄传》。②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冯跋
官名。即“司空”。战国司工官分左右。三晋官印有“右司工”之官名。《古玺汇编》第九一号:“汪匋右司工。”
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