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长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官名。清置,简称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等,详见“提刑按察使”条、《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官名。又称“圉人”。西周设官有“仆”。春秋诸侯国沿置,称仆人。掌王宫侍卫、奏报及引见宾客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襄公三年》:“魏绛至,授仆人书。”《僖公二十四年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新莽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合称。始建国元年 (后9)置,与四辅三公并居公位,位次三公。东汉废。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以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为四将,位公。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即内仆丞。
学官名。北魏置,见“乡学博士”。
清朝管理厢街之头目。近城曰厢,其头目称厢头。推诚实及家道殷实者充任。掌稽查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凡宫中出纳文移,皆其印署。设尚宫二人,下辖司正、司言、司簿、司闱四司。各司分置女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改司正为司记。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朝沿唐制,永乐后
官名。北周宣纳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宣纳下大夫”。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