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薪司
官署名。元置,属礼部。秩正七品,《元史·百官志》不载其职掌,可能是掌管礼部所用薪炭之事。设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官署名。元置,属礼部。秩正七品,《元史·百官志》不载其职掌,可能是掌管礼部所用薪炭之事。设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官名。①北齐长秋寺长官,从三品,以宦者担任,参见“长秋寺”。②南朝陈有“安德宫长秋卿”,见《陈书·司马暠传》。③北魏“大长秋”别称。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主守护汉文帝陵园。官名,西汉置,掌守孝文帝陵园,案行扫除,六百石。佐官有丞、校长各一人。校长主兵戎盗贼事。见《后汉书·百官二·太常》。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官名。即公车丞。
官名。周礼中有此官。西魏恭帝仿《周礼》,定六官制度。在地官大司徒中,有畿伯中大夫畿伯下大夫、小畿伯中大夫、小畿伯下大夫等。北周灭西魏以后,沿用其制。见《周书·赵文表传》。
官名。北魏前期置。《魏书·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
官署名。明朝户部宝钞提举司所属机构。洪武七年 (1374) 置。设大使一人,正八品; 副使一人,正九品; 典史一人。掌备印钞用纸。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以钞法不行,革副使。官署名。明置,属宝钞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掌仓事。顺治(1644—1661)初设,一人,以满司官充任。康熙六十年(1721)改设满、汉司官各一人,每年一更代。后改为二年一更代。官名,清置。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