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传递公文、转运官物、供往来官员使臣休息、过夜的处所。自隋至清皆置,属兵部。清代各省腹地称驿,军报为站。清末改置邮传部。
官名。西晋怀帝永嘉元年(307)汲桑置,以石勒任之。参见“牙门将”。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
官署名。西夏仁宗乾祐(1170—1193)年间置。与枢密院分掌军政。
即“额驸”。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权行政事宜。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