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分职诸曹之一。西汉太常、司农、少府、水衡都尉等所属均有都水一官,东汉改属郡国,有都水掾或水曹掾、史,职主兴修水利。《隶释》一五《绵竹江堰碑》记广汉有都水掾及水曹掾、史各一人。可见当时水曹与都水是同时
武官名。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不常置,见《三国志·魏书·许褚传》。
官署名。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庭,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总判司事。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副都指挥使二员,正六品,为副长官,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正七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礼籍等级以迎宾客。《周礼·秋官》: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邦国之等籍以待宾客。若将有国宾客至,则戒官修委积,与士逆宾于疆,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朝觐、大飨时宾赞之职,下设司谒下士以佐
官名。元置,秩从四品,员额四人,为武备寺的佐官。
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官名。辽朝北枢密院官员,在签书北枢密院事下。掌传达皇帝旨意,持诏宣问等事,佐理枢密院日常事务。官名,辽朝置,属北枢密院,其长官为北院枢密使,掌专对,凡大诰令、大废置、重大政事,都得应对。见《辽史·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