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汉书·霍光传》:“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
见“尚舍寺”。
官名。汉代长安有东西二市,见《汉书·食货志》,京兆尹所属有一市,置令及丞,其职掌为主管长安的商业贸易。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
官名。东宫三师之首。西晋惠帝永熙元年(290)始置,与太子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并号六傅,掌辅导太子,三品。然不常设。东晋、南朝省师、保、唯置二傅。北魏、北齐仍置,掌训导辅翊太子,无具体职司,东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七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四十九人。掌审查决算事项。
官署名。亦称中藏府、中黄藏府,掌管皇室财物。《汉书、王莽传》: “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各有数匮。”东汉少府属官有中藏府令,秩六百石,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有丞
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国长史上计于朝廷,称为上计使者。参见“上计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