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殿内省长官,置一员,正四品。官名。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
即“推直官”。
官署名。民国置,为省行政机关之一,承省长命令,办理全省的实业行政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实业两科令》,实业科改置
州吏名。西汉时有诸部从事,秩百石,见应劭《汉官仪》。东汉改称部郡国从事史,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均有此职,每郡国一人,主督促一郡国文书, 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移宗人府官属于此,其在南京者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宗人府,但实无所掌,设官备员而已。参见“宗人府”。官署名。明制,南京亦置宗人府,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
官名,属郎中令,掌议论得失。《后汉书·桓谭传》:“大司空宋弘荐谭,拜议郎给事中。”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长秋寺中山署。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属执金吾,一令三丞,掌船治水。《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注:“如淳曰:都船狱令,治水官也。”《后汉书·百官四·执金吾》
官名。即“绣衣直指”见“绣衣直指”条。
厩名,掌养供食用之畜,其长官称厨厩长,副长官称厨厩丞,为皇后、太子属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参看“厨厩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