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战区巡察团

战区巡察团

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监察院派往各战区的巡察组织。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监察院战区巡察团规程》, 设置战区巡察团。巡察团直隶于监察院,其设置团数及各团巡察区域以军事委员会划定的各战区为准,先后设置第一、第二两个战区巡察团,分别巡察长江南、北各战区。各巡察团的组成人员如下:监察委员三人(该区有监察使则为当然委员),由监察院院长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秘书一人,干事三人,分别就监察院或监察使署中调用或临时委任。巡察团可行使监察法所规定的一切监察职权,其主要的工作是接收人民控告公务员的书状。关于人民书状的办理、出巡工作的改进及其他应讨论的事项,均由委员会议议决。各巡察团须将巡察情形按月呈报监察院备查,但遇重大事件,须随时报告监察院审核。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战胜利,次年巡察团撤销。

猜你喜欢

  • 优试

    官场用语。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几优试者,皆中选。宋代铨试方式之一。

  • 水衡丞

    官名。西汉置,佐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员额五人,秩六百石。东汉时与水衡都尉俱废。

  • 同判太常礼院事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 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

  • 检校御史

    官名。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始置,掌监察宫外百官,隶御史台。南朝省。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复置,宿直御史台,不得入宿宫省。九品上。北齐沿置,员十二人,从八品上。隋改名“监察御史

  • 小守庙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在祭礼时朗读祝文。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 里胥

    乡吏。犹里宰、里正。《汉书·食货志上》:“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注:“里胥,如今里吏也。”也指衙役。宋虞俦《和佥判建平书怀诗》:“箕敛陈逋不问年,里胥促迫政骚然。”

  • 饷司

    南宋总领所别称。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 左皇后

    废而复立之皇后。《汉书·外戚传·孝成许皇后》:“(淳于长)曰:我能东宫,复立许后为左皇后。”

  • 例部

    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当时吏部除官,多用例破法,或因例立法,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