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代漕粮北运,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清仿明制,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八省设卫、所,卫置守备,所置千总,分统运军领运漕粮。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罢其杂徭,专司领运。旋改
官学名。清制于八旗左右翼各设宗学,属宗人府。二学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稽察宗学京堂官、总管各二人,副管八人;下设满文教习、汉文教习、骑射教习,掌教学生满文与骑射。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名。西汉属大鸿胪。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大行令。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之长,有丞,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
参见“将作丞”。官名。隋唐与宋置,属将作监,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见“将作监”。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诏狱亭部,掌审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亭:评审、处理。《后汉书·孝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后改为政工局。掌管政治工作的筹划、指导,负责政工人事、组织和宣传。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法兰西、荷兰、日斯巴尼亚(西班牙)、巴西四国交涉事务,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併入外务部。清代总理各国
官署名。即茶事司。参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自战国实行郡县制度起,县的行政长官自来都兼理司法,一县钱粮的收入和审案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县行政长官的政绩的主要标志。战国时西门豹为邺令,根治了为河伯娶妇的陋习,就是巧妙地行使了县令的审判权。自汉至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