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药局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诸州亦改。明洪武三年(1370)于各府、州、县置、隶太医院。府有提领官,州、县有医官。后改大使、副使。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
官署名。元置大都惠民局,明改称惠民药局,属太医院,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参见“大都惠民局”。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诸州亦改。明洪武三年(1370)于各府、州、县置、隶太医院。府有提领官,州、县有医官。后改大使、副使。掌给军民贫病医药之用。
官署名。元置大都惠民局,明改称惠民药局,属太医院,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参见“大都惠民局”。
官名。宋朝少府监属吏,员二人,掌旌节制造之事。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旌节官二人,掌旌节之事。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
官名。唐朝置,为内诸司使之一。初由宦官充任。唐末尽诛宦官,始改用文武官。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
官名。廷尉史省称。《汉书·杜周传》: “始周为廷史。”颜师古注: “廷史,即廷尉史也。”官名,汉置,为“廷尉史”的简称。掌审判朝廷直属监狱的犯人,兼审地方的疑难案件。《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
官名。明置,为通政使司官员,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分左参议、右参议,各一人,皆正五品。见《明史·职官二·通政使司》。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见“太子司马督”。
即二千石曹尚书,为二千石曹长官,掌管刺史、郡国守相、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过事。《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注:“《汉官仪》曰:……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参看“二千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大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名合称。汉朝公府置东曹掾、西曹掾;东曹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用和调动及军吏事,西曹掾掌府史署用。东汉末州府也置。其后,三国、两晋等也置,参看“东西曹”、“东曹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