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羽林军上将军下。
清朝县丞之别称。
官名。清朝西陵工部衙门之主官。乾隆元年 (1736) 设,一人,驻易州。下设员外郎六人,主事二人,笔帖式二人,经承二人及守库把总、巡兵、匠役等员役。掌陵寝岁修工程之事及祭器、祭物之供给。宣统三年 (1
官名。西晋置,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属官,掌文书。
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行宫禁卫所置,设提举、提点、干当官,以诸司使、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参见“皇城司”。南宋置,为“行宫禁卫所”的改称,见“行宫禁卫所”。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园池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御苑园池之事。所属有桑园部丞,专掌桑园。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迎接状元,并吟诗,称探花郎。此制后废。南宋用以称贡举文、武科殿试第三名。明、清沿宋制,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