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刁遵墓志阴》载司马楚之官职: “魏使持节、 侍中、镇西大将军、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琅邪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二二之三) 即“开府仪同三司”的异称。
春秋晋国上、中、下三军将、佐的合称。《墨子·非攻中》: “昔者晋有六将军。”
官名,掌刑狱。汉朝崔骃《大理箴》:“理臣司律,敢告执狱。”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① 西汉加官名号。武帝时置,与右曹合称诸曹。秩二千石。加此者每日朝谒,在殿中收受平省尚书奏事,亲近皇帝,典掌枢机。东汉省。② 官署合称。宋朝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分左、右,吏部、户部、礼部为左名曹,其司封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刑事事项;二、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三、国际交付罪犯事项;四、关于赦免、减刑、复权和执行刑罚事项。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灯之佐,协掌灯油火烛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
“尚书五都令史”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