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中丞

御史中丞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内领侍御史十五员,监督殿庭、典礼威仪,受公卿奏事,关通中外朝; 考核四方文书计簿,劾按公卿章奏,监察、纠劾百官; 参治刑狱,收捕罪犯等。汉初百官奏议先呈御史大夫,经由中丞,始得上呈; 皇帝诏命经中丞传达御史大夫,始得转达丞相执行,故比御史大夫更接近皇帝。武帝以后,章奏诏命出纳之职移归尚书、中书,又增丞相司直、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然仍以中丞为最尊。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中丞曾改名大司空长史、御史长史,实为诸御史之长。东汉独立为御史台长官,秩千石。名义上隶少府,专掌监察、执法,领治书侍御史、侍御史,常受命领兵,出督军旅。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号“三独坐”,为京师显官,职权甚重。三国沿置。魏四品,一度改名宫正,旋复。又或置督军御史中丞,两晋南北朝及十六国皆置。南朝亦称南司,其职虽重,世族名士多不乐为之。晋、宋四品,梁十一班,陈三品、二千石。北魏改名御史中尉,北齐复旧,从三品,皆甚重其职。隋朝因避文帝讳,改置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唐初因之,高宗时因避讳,改御史台次官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员二人,佐御史大夫监察弹劾百官,为清要之选。初为正五品上,武宗会昌二年(842)升正四品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宪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置左、右肃政台中丞,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左、右御史台中丞,玄宗先天(712—713)中复并为一御史台,中丞员二人。中唐以后,御史大夫常缺而不授,中丞权任甚重,亦用作外官所带宪衔,然御史台日常具体事务实由诸侍御史主持。宋朝为御史台长官,初为正四品,兼理检使,常以他官兼、权,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正员职事官,从三品。辽、西夏、金、元则为御史台次官。西夏多由党项贵族担任,后期多出任辽、金使节。金从三品。元初从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升正三品,二十七年升从二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二品。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二员,正二品,为御史台次官,职甚清要,明洪武十三年(1380)分设左右,旋罢。清朝为各省巡抚兼右副都御史的别称。参见“御史台”。


官名,秦汉皆置,俸千石,初为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后为御史台率。属官有治书侍御史二人,俸六百石,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俸六百石,掌察举非法,受公卿郡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北魏改御史中丞为御史中尉。唐朝御史中丞正四品下,为御史大夫之佐官,御史台的副长官。宋朝御史大夫不常置,中丞为台长官。见《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宋史·职官四·御史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参看“御史大夫”条。

猜你喜欢

  • 硕第巴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治布达拉番民。设五品官二人。遇有缺出,以大缺、边缺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亦准挑选喇嘛补用。

  • 左骁骑率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骁骑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 常服

    服饰名。最初指平日穿的军装。《诗·小雅·六月》: “四牡骙骙,载是常服。”郑玄笺: “戎车之常服,韦弁服也。”后通称日常所穿之服,与“礼服”相对。汉朝以绛衣为常服。晋朝改称五时朝服。清朝官服中亦有常服

  • 左旅贲倅长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旅贲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 时曹掾史

    官名,汉朝郡守或县令属吏,掌时节禁忌及祭祀事。简称“时曹”,参看“时曹”条。

  • 校学

    校学即学校。汉制,郡国所置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校”,总称学校,都设经师主持教学。《后汉书·栾巴传》:“四迁桂杨太守……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皆课令习读。”

  • 控鹤府

    唐武则天所设的近侍机构。圣历二年(公元699年)置,以控鹤监为长官,员额一人;丞佐之,员额二人;下设控鹤左右各二十人,以男宠张易之任控鹤监,易之与其弟昌宗分统左右控鹤,出入供奉。久视元年(公元700年

  • 朱批奏折

    文书名。即经皇帝批示过的奏折。

  • 三正

    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合称。一说即“三长”之别称。一说指族正、闾正、比正,与三长职权相似,设于畿内,设于畿外的则称三长。参见《魏书·太武五王列传》、《李冲传》。

  • 单于前辅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大单于四辅之一,佐大单于掌管境内少数民族事务。万陵曾任之。见《晋书·冯跋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