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征收核算。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征收核算。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及直隶徽州等四府,安庆等四卫,紫荆关等三千户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即太子洗马,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洗马。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司经局太子洗马为司经大夫。次年改司经局为桂坊,司经大夫改称桂坊大夫。参见“桂坊”。
官署名。元朝军府。秩从三品,统军五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从三品; 副万户一员,正四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司天台置,员一人,正五品上,为五官正之一,掌司四时,司其方之变异。并置副正一人为副贰。北宋前期属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史局,掌天文祥异,正八品。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
官名。清朝侍卫处中掌皇帝出入导从之侍卫。于直班侍卫内派充。分执豹尾枪十人、佩刀十人、佩弓矢十人,共三十人。随后扈大臣、前引大臣持前导扈从列侍之事。武官名。清置,见“后扈大臣”。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彰愍宫所辖丁户。彰愍宫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