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勋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属军事部。由原设的陆军、海军、航空三署合并改设,原来分属陆军署的七司和海军署的六司,均依性质相同的合并成六司 (军学司并入军务司内),航空署改为航空司。
官员考察制度。明朝定以考核武官与文官考察同。凡五年一考,由兵部武选清吏司掌之。清制,对武职的考察称为军政。每五年举行一次,以四格叙其功劳,以八法定其处分。军政四格,八旗指操守、才能、骑射、年力;绿营指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孙权置,为统兵武职。《三国志·步骘传》:“徙交州刺史、立武中郎将,领武射吏千人,便道南行。”官名,东汉献帝时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为统兵将官。或兼地方长官,总揽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官名。即钩盾令。
官名。廪牺令副职,两汉至南北朝皆置。北齐至隋、唐、五代为太常寺廪牺署次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金朝由太庙丞兼其职。参见“廪牺令”。官名,西汉置,为廪牺令之副,佐令行职事,三百石。参看“廪牺令”条。
官署名合称。汉置,为加官,掌平尚书奏事,其官吏得举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车都尉》:“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
官署名。又称“打牲乌拉处”。满语称“布特哈衙门”。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顺治十四年(1657)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蜂蜜、松子、鲟鳇鱼等东北特产,并管理屯庄事物。设三品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八品, 员额一人,以孔子后裔承袭。
职衔名。隋、唐宰相职衔名义。《隋书·苏威传》: 拜纳言,炀帝嗣位,高颎等诛,坐免,“岁余,拜鲁郡太守。俄召还,参预朝政”,“后岁余,复为纳言”。《旧唐书·太宗纪上》:贞观元年(627)九月,“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