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司录司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名。元置,为详定使司的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官名。南朝尚书省删定曹长官通称。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
命妇名号。明置,以封伯爵,曾祖母、祖母、母及本官妻为某伯夫人。如非追封,本官母以上俱加“太”字,称伯太夫人。外命妇名。明制以伯夫人为伯爵之妻之封号。
官署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京城西旧染院为夏州蕃驿,属鸿胪寺。后改称都亭西驿,掌接待河西蕃部贡奉使者。设管勾二人,以诸司副使以下至三班使臣充任。官署名。宋置都亭西驿及管干所,属鸿胪寺,
官名。简称“仪制司郎中”。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西藏官署名,掌库藏出纳及各项财政收支。《清史稿·职官四·藩属各官》:“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曰商上。”参看《清会典·理藩院·赋税》。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