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门下吏名。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三公有“黄閤主簿,录众事。”郡国亦设,常见《碑》、《传》。其职掌是“主诸簿书,普关诸事”,见韦昭《辩释名》。故主簿除掌文书之外,其职务并不固定,至东汉时其职任也还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置太禧院,秩正二品。二年,改太禧宗禋院。
官名,东汉置,属钩盾令,掌苑中离宫。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钩盾令》。
官名,即五威帅,佐五威将掌班符命。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掌班符命;每将又置左右前后中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称太一之使,帅持幢,称五帝之使。见《汉书·王莽传》。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官名。初属少府。武帝元鼎二年 (前115)始属水衡都尉,有丞。职掌铸钱,为上林三官之一。新莽时民因私铸钱被囚送钟官罚作官奴婢者以十万数。东汉省。官名,汉置,掌铸钱,有丞。参看“钟官”条。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府之长官。明为正四品,清为从四品。管所属之府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永昌府属孟定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一说相当《周礼》的“县士”。《左传·昭公十八年》:“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杜预注: “县士也。”官名。掌郊野的诉讼。《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始立总管府,并管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扬州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官名。北魏置。《元诠墓志》: “(诠)少袭王爵,加征西大将军,寻拜光爵。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