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广西部、刑部广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广西部”。
官名。明初户部广西部、刑部广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广西部”。
宋朝武阶官名。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阶官名,废。
即支撑社稷的重臣,也称社稷之臣。《孟子·尽心上》:“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荀子·臣道》:“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汉书·爰盎传》:“降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
官名,汉朝丞相府及郡县皆置,为集曹长官。丞相府集曹掾掌郡国上计;郡国集曹掾掌收县上计簿,主向丞相府上计。县集曹掾掌向所属郡国上计。参看“集曹”、“集簿”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钱币。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副长官,见“通政院”。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掌理粮食储备的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