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司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开垦、农务、蚕桑、水利及畜牧诸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农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开垦、农务、蚕桑、山利、水利、树艺、畜牧等生产事宜。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开垦、农务、蚕桑、水利及畜牧诸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农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开垦、农务、蚕桑、山利、水利、树艺、畜牧等生产事宜。
学官名。见“广文馆”
官名。秦、西汉为宗正副贰,秩千石,协助管理皇族外戚事务,参与审判宗室诏狱,由宗室充任。平帝元始四年(后4)改宗正为宗伯后罢。东汉复置,秩比千石。魏、晋、南朝沿置,或以他姓暂代。魏、晋、宋七品,梁四班,
官名。北魏置。寇臻曾以中川、恒农二郡太守,振武将军任此职。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之二《寇臻墓志》。
百官。《牧簋铭》:“牧,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今汝辟百寮”。
魏晋南北朝相国属官。职权品秩与丞相长史略同。或亦分置左、右。参见“丞相长史”。
参见“统领官”。清代军制,两标(团)为一协(旅),协置统领,又称协领。参看“协领”条。
有爵命之家。依其爵位等级,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汉书·食货志》:“令命家田三辅公田。”颜师古注引韦昭曰:“命谓爵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
官署名。即唐朝卫尉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洛阳)两武库署,收藏保管兵械,以备国用; 东都始置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 (737)。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事、典事等属。
官名统称。宋朝左右散骑常侍、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等门下、中书两省五品以上官统称。参见“两省”。
官名。又称分巡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刑名之事,其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后罢试佥事,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以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之。渐增至六十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