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司卫上大夫
参见“司卫上大夫”。
参见“司卫上大夫”。
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为司正之贰。后渐革。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京朝官兼任,职掌同史馆检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参见“史馆检讨”。官名。掌修国史,以京朝官充任。
官名。 同“膳宰”。 一说即膳夫。 掌饮食膳羞。《国语· 周语中》: “宰不敢饩。”韦昭注: “宰,膳夫也。掌宾客之牢。”参见“膳宰”。
官名。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清朝八旗军下级军官。满语“拨什库”。顺治元年(1644),定满、蒙八旗每佐领下设六人,汉军八旗每佐领下设四人。由“马甲”(即八旗骁骑营之士兵)内选充,满、蒙八旗兼于本佐领识字护军内挑补。康熙四十
官名。清末内阁印铸局、陆军部、海军部、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位艺师之下。各有专长,分别掌治专门职业。如农工商部艺士均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八、九品不等,无定额。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色课程和京城各市。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并原京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宣课提举司,秩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职。下领马市、猪羊市、牛驴市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属官。佐管理火药局大臣掌局事。由本部堂官於满、汉司员、笔帖式内派委,无定员。
九种器物。原为帝王专用,周朝或赐予有大功的诸侯。汉朝、两晋也赐予勋贵及有权威的元老重臣,以示尊礼。权臣篡权建立新王朝前,也例加九锡。古籍记载名目大同小异,排列前后次序不一。据《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