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
官名。见“右中郎将”。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五郊群神事,隶太常寺太庙署。
“著作郎”、“佐著作郎”、“著作佐郎”省称。《晋书·束晢传》:“转佐著作郎”,“迁转博士,著作如故。”夏竦《文庄集》卷一三《议职官》: “号为著作,罔知笔削之事。”分见各条。
官署名,在南宫,掌嘉德殿事。《后汉书·孝桓帝纪》:“二月已酉,南宫嘉德署黄龙见。”
见“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特种监狱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三日公布的《军人反省院条例》规定:“国民政府为感化反革命军人,依据本条例设军人反省院于首都。”首都军人反省院隶属于军政部,由军政部军法司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1、官名,汉有骁卫将军,东汉改为骁骑。《文献通考·职官十二·左右骁卫》:“汉有骁卫将军,谓之杂号将军。武帝以李广为之,后省。”2、官署名。《文献通考·职官十二·左右骁卫》:“隋开皇十八年,置备身府。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