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巡总局

工巡总局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特简,会办大臣二人,以及监督、总办、帮办等。三十一年改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总厅,置厅丞各一员,隶巡警部。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一月,襄办京畿善后营务事宜、工部右侍郎胡燏棻筹议京师善后,整顿地面,奏请创设工巡局。清廷迫于帝国主义列强要求保护治安,否则不予交还地面等威胁,认为创办工巡、整顿地面是当务之急,遂于同年四月下谕成立内城工巡局,亦称工巡总局。所有一切文件暂借用步军统领衙门印信。至次年四月,始用工巡局木质关防。工巡总局掌督修街道工程并管理巡捕事务。其具体职务为:管理京师城内巡捕事务;审决杖以下的犯罪;处理简易民事案件;受理京控;审理关系外侨的民刑案件;经营土木工程事务。上述职掌表明,它是一个市政、司法和警察合一的机关。设管理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下设监督、总办、帮办等。内城工巡局(工巡总局)的内部组织,分为事务处、巡查处、守卫处、待质所、军装库、图表处、文案处、发审处、支应处、马号、司狱科、消防队(其中有消防巡捕队,专管使馆界址)、巡捕队。所属机构有内城巡捕东分局、中分局、西分局,分巡处、东西城路工局及习艺所、警务学堂、街道局等。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成立巡警部,本局并入,改组为内城巡警总厅。

猜你喜欢

  • 建筑师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见“工务部”。

  • 大都将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477—499)中尉无曾任此职,并为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征诸军事、征西大将军,是总率诸军讨伐青、徐等地的统帅。

  • 司谏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司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掌考察民庶的德行道艺,辨其能任于国事者,下设司谏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壮盛将军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 天宰

    同“冢宰”,为百官之长。《新唐书·李吉甫传赞》:“吉甫践天宰。”

  • 刀戟左右

    武官名。南朝置,见“侠毂队主”。

  • 聪明正直

    选举制度。明朝荐举科目。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吏察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

  • 汉忠将军

    将军名号。东汉初置。光武帝时有汉忠将军王常,见《后汉书·王常传》。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 车右

    官名。又称“戎右”、“右”。春秋晋、齐等国置。大夫爵。作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执戈盾护卫主将。兼管执兵著甲等车中役使之事。《公羊传·成公二年》:“逢丑父者,(齐)顷公之车右也。”《谷梁传·成公五年

  • 协理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