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官名。南朝宋置,为大县所设二尉之一。官名,汉朝长安县置,掌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
官名。见“司礼寺”。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中掖廷监,秩从五品上。参见“掖廷”。
官署名。十六国后燕慕客熙光始元年(401) 置。《晋书·慕客熙载记》:“改北燕台为大单于台,置左、右辅,位次尚书。”其职掌参见“大单于”。
见“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南朝梁、陈时谒者台置谒者十人,以高功者一人为假史,管理其余谒者。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置于辽阳府。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参见“兵马都总管府”。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惩戒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