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枢密院
官署名。简称山东行院。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由山东统军司改置,掌管山东诸军。设行枢密院副使、判官等职。至元十年,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复置山东行院,掌山东诸军征讨、屯田等务。又设分院于漷州 (今河北河西务),专掌畿内军屯。
官署名。简称山东行院。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由山东统军司改置,掌管山东诸军。设行枢密院副使、判官等职。至元十年,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复置山东行院,掌山东诸军征讨、屯田等务。又设分院于漷州 (今河北河西务),专掌畿内军屯。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二载(757) 特置,以礼部尚书李岘、兵部侍郎吕湮为使,与御史大夫崔器共按陈希烈等狱。
爵名。战国时楚、秦等国皆置。秦称彻侯,为二十等爵最高一级。汉朝沿置,因避武帝讳,故曰通侯、列侯。为最高爵位,金印紫绶。秦及汉初多以军功封授。自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封平津侯始,丞相亦得封侯。诸侯王推恩分封子
官名。即左伯、右伯。春秋时齐国置。司空属官,掌治道路。《管子·轻重戊》:“ (齐桓公) 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管子集校》引张佩纶云:“《周礼》‘宫伯’,注:‘伯,长也’。《国语》‘司空视塗’,韦注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
政区名。宋真宗末年分全国为十五路,至真宗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又分西川路为益州路与梓州路;分峡西路为利州、夔路;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共为十八路。经仁宗、英宗两朝至神宗朝初年而不变,是北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设一员,秩正八品。女官名,金朝置。为皇后属官,九品,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见《金史·百官二》。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学校名。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设博士一人,掌教授学。唐初废。高宗显庆元年(656)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662)复置,属国子监。设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