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都令史
官名。两晋南北朝皆置,位在令史上,属尚书省。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尚书郎。晋、宋、南齐、北齐皆置八人,梁、陈置五人。晋宋秩二百石,梁二班,北魏、北齐从八品上。
官名。为尚书左右丞的属官。东汉有尚书令史,晋始设尚书都令史,为尚书令史的领班。都令史的职任是协助左右丞总知尚书台内部事务,分曹设置,所掌如尚书,晋宋齐都令史员额八人,秩二百石,第八品。梁时采用士人,提高其地位。员额五人,合称五都令史。陈制同梁。北魏北齐亦均置都令史。隋以后无都令史之名。
官名。两晋南北朝皆置,位在令史上,属尚书省。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尚书郎。晋、宋、南齐、北齐皆置八人,梁、陈置五人。晋宋秩二百石,梁二班,北魏、北齐从八品上。
官名。为尚书左右丞的属官。东汉有尚书令史,晋始设尚书都令史,为尚书令史的领班。都令史的职任是协助左右丞总知尚书台内部事务,分曹设置,所掌如尚书,晋宋齐都令史员额八人,秩二百石,第八品。梁时采用士人,提高其地位。员额五人,合称五都令史。陈制同梁。北魏北齐亦均置都令史。隋以后无都令史之名。
官署名。为掌供应天子饮食的机构。战国置。《三代吉金文存》卷二页五三:“上乐(厨), 容参分。”郭沫若《金文丛考》页二一七:“疑厨之异文, 从广朱声,朱声与尌声同部。”
即罚款,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战国时秦国行施,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一般分为赀一盾、二盾、一甲、二甲四级。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见“检正官”。
官名,此为将军、州牧、郡守(太守)三官的合称。将军掌征伐;州牧为州的长官,掌本州之政令;郡守为郡的长官,掌本郡之政令。《后汉书·周景传》:“景初视事,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自将军牧守以下,免者五十余人
1、秦朝末年项梁起兵后自称武信君。《史记·项羽本纪》:“项梁自号武信君。”《汉书·陈胜项籍传》》:“宋义论武信君必败,数日果败。”2、武臣在自立为赵王前为陈胜的将军,他也曾自称武信君。《汉书·张耳陈馀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立,掌核办度支、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议处等事。
官名。元、明初皆置,沿革、品级同右丞。详“中书右丞”。
官名。唐朝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肃宗复名东都。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门下外省(后改门下后省)、中书外省(后改中书后省) 各置,掌录起居注事,隶门下者由起居郎领之,隶中书者由起居舍人领之。南宋因之。
官名。春秋战国置。雍人属官,掌割烹之事。《仪礼·公食大夫礼》: “旅人南面加匕于鼎”。郑玄注: “旅人,雍人之属。”官名,周设此官,掌割烹之事。《仪礼·公食大夫礼》:“雍人以俎入,陈于鼎南,旅人南面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