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外兵郎
参见“外兵郎”。
参见“外兵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见“大都宣课提举司”。官署名。见“大都宣课提举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参见“内朝”。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由中宫谒者令主之,员三人,秩四百石,主管皇后宫报中章,以宦者任之。官名。东汉置中宫谒者三人,由宦者担任,俸四百石,掌报中宫奏章。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北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以他官兼任,皆选医术精深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太医局职事官,位在令、正之下,从七品。南宋改为正九品。官名。宋置,见“太医局”。
印“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钟成,伶人告和。”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七品,佐监正、监副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后因监正、监副不常置,以监丞署职,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