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言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设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不久即罢。后改置通政使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设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不久即罢。后改置通政使司。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之属员。掌紫禁城内景运门之章奏文移。额定一人,以上三旗每旗设“门主事”轮值。所属有值班门笔帖式五人。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官名,王莽置,为大司马属官。《汉书·王莽传》:“是岁,司马士按章豫州,为贼所获,贼送付县。士还,上书具言其状。”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戟楯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宋朝初年有楼店务,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 改为左右厢店宅务。端拱二年(989) 改邸店宅务,真宗咸平元年(998)改都大店宅务,大中祥符六年(1013)复称左右厢店宅务。掌官属邸店,计值出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券书契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
爵名。南朝宋“伯”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南齐书·沈文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