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居官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参见“左评事”。官名,即“右平”,汉始置,掌刑狱审判,秩六百石。后世或置或废。参看“右平”条。
①周朝王室及诸侯卿大夫的子弟。《毛公鼎铭》: “命汝摄司公族雩(与)参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左传·宣公二年》:“(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②官名。“公族大夫”省称。周朝置。
学官名。清置,属钦天监,掌教天文生。员额时宪科四人,天文科五人,漏刻科八人。
①五伦之教。传说舜时司徒所掌。《尚书·虞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在宽。”《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 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②唐朝司徒俗称。因传说司徒掌五教,故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诸事项。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两科:实业教务科,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
唐古特官。第巴本为藏语“酋长”,后转为官名。清分设于前后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前后藏各二人,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职掌木材,以供东园大匠修造宫殿用。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木工令。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建造宫室的大材,供东园大匠用。武帝太初元年改东园主章曰木工。见《
①春秋战国时司徒别称。《周礼·春官·大宗伯》疏:“武陵太守星传曰: 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 中台司中,为司徒; 下台司禄,为司空。”②即尚书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武则天长安三年(7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秦汉之际亦置。位次令尹,位尊,多以王室贵族任之。掌军事。《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官名,楚国置,掌佐令尹助国君治国。楚国最高的行政长官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