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判官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庶姓持节府有中直兵参军,位三班;中兵参军,位二班。是中兵之外又有中直兵参军,且位在中兵之上。陈沿置,《陈书·淳于量传》记于量仕湘东王府“常兼中兵、中直兵者十余载。”参见“州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为亚东、亚西两司。亚西司掌理关于苏联、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伊拉克及其他西亚各国的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军。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祠祭画日休假令、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给剃度受戒文牒。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祠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一说为春官府属官。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简称屯田司郎中。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屯田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为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
官名,也省称都水掾,西汉属卿,东汉改属郡国,掌水利河渠诸事。
官名。元朝设此官,掌花卉果木。见《元史·百官六·上林署·花园》。官名。元置,见“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