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宣差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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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亭佐

    秦汉亭部小吏,辅佐亭长处理一亭事务,如亭父、亭卒之属。《后汉书·陈寔传》: “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吏名,秦汉时城乡都置亭,在乡者称乡亭或野亭,在城者称都亭,无论乡亭还是都亭,都设亭长,

  • 司仗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司射下大夫司仗上士佐官,正二命。

  • 清理财政处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清理全国财政,调查各省收支,综核出入款项汇录京外各处预决算报告册等。置提调、帮提调各二人,总办一人,帮办一人。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清政府认为清理

  • 火房

    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负责办理火食。

  • 酒库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三品蕴位,为流外官职。当属太官令。官名。南北朝的南朝梁设此官,掌酒。见《通典·职官七·光禄卿》。

  • 群牧司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置,掌国马饲养之事。设群牧制置使,以枢密使或副使兼领; 同群牧制置使,以曾历中书、枢密院及使相、宣徽使、节传使者充任; 群牧使,以两省以上官充任; 同群牧使,以待制

  • 质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周礼·地官》:“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

  • 京师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

  • 掖庭局令

    官名。即掖庭令。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长官,正九品,掌皇后官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 酒正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酒正置,北周沿置。天宫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掌供御及祭祀用酒的酿制和保管。下设酒正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