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升大同(今山西大同)为西京,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治大同府。置留守,行大同府尹事; 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后置司大同府,
① 《周礼》官名。地官司徒之属,分掌都城各城门开闭,监督出入,查禁货贿,通报宾客来访。郑玄注: “司门,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西魏、北周地官府仿《周礼》置,设中大夫,掌关门、城门、宫门启闭。②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汉置,属詹事,掌皇后仓,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丞。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建设科。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隶徽政院。置令、丞各四员。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併入群牧监。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
官名。西晋分中兵郎置,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属五兵尚书。东晋、南朝省并“中兵郎”。北魏复置,属七兵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
满语官名。武职。原称“伊都额真”,雍正元年(1723)改。汉译为“班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