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命
官爵禄命。《左传·襄公二年》: “官命未改。”
官爵禄命。《左传·襄公二年》: “官命未改。”
官名。中京都虞候司长官。辽道宗时,有中京诸军都虞候石瀚。(《全辽文·卷九·尚墓志铭》)
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等名义,《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皆须三、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撰写保状。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设一员,秩正八品。女官名,金朝置。为皇后属官,九品,掌左右给事、宣传启奏、经籍纸笔之事。见《金史·百官二》。
①官员各司己职。《左传·哀公三年》: “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② 由官方出面兴办的事业。
简称增生。明清学校生员。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州、县学廪生定数之外增广员额之生员。明宣德(1426—1435)中定制,在京府学增广六十人,在外府学增广四十人,州增广三十人,县增广二十人。其缺额由岁、科两
官名。北魏置。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下设长史。参见《魏书·高崇传》。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度支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西周置。地位及职掌不详。
官署名。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沁河之事,设司于卫州,称为分治监。有勾当官四人,备分治监差委。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都水监增设官员,铸分监印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