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守选

守选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授差遣、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称为守选。如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 一选; 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二选; 进士、制举,三选; 九经,四选; 五经、三礼、三传、三史、明法,五选; 中州录事参军、中县令,六选; 下县令、学究,七选; 上县簿、尉,八选; 中县簿、尉,九选; 下县簿、尉,十选。


宋代铨选制度的一项规定,又称守常选。宋制,选人任满,须待下一次到吏部注授差遣;殿试录取在第五甲者,也不能立即授官,均须等待称,为守选。神宗时废守选之法,选人任满或进士列于五甲者通过刑法考试,通者即可放选注官。

猜你喜欢

  • 军使

    ①军职。唐高宗仪风(676-678)中置,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大使,常之在军七年,吐蕃不复为边患。五代沿置,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于辉州砀山县(今安徽砀山)置崇德军,以使领之,始命朱彦让为军使

  • 叙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贵贱立功合叙者。

  • 判度支

    意思是专判度支。度支本是户部所属一司,唐代中期以后,往往特派大臣专判度支,也许是户部原来的官员,也许是户部以外的官员,名称或为度支使,或称知度支事,或称勾当度支使,与判户部及盐铁使合称三司。见《历代职

  • 给事佐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

  • 流外出官法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 遂法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 厅通判

    官名。清置,见“厅同知”。

  • 永宁卫尉

    官名。三国魏置,为齐王曹芳明元郭太后永宁宫三卿之一,掌太后宫禁卫,职比卫尉。孟观曾任此职。见《三国志·管宁传》。官名,三国魏置,掌永宁宫禁卫,为明元郭太后三卿之一,职比卫尉。见《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 太仆寺少卿

    见“太仆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太仆少卿,北齐称太仆寺少卿,为太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参见“太仆寺”。

  • 科长

    官名。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管理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如新疆等处金厂,课长领取照票之后,可领客民五十名,课金三分,交司金局兑收。②清朝陆军部、海军部、军咨府司、处所属各科之主官。掌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