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实业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诸事项。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两科:实业教务科,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的设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实业庶务科,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有关系之事务,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等事项。每科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诸事项。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两科:实业教务科,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的设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实业庶务科,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有关系之事务,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等事项。每科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官名。①宋朝武阶官,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保义郎。②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内侍官名,改高班置。(1)武臣本官阶。宋
官署名。明初设置,掌两淮盐政。下辖三分司: 泰州、淮安、通州。设都转运使,从三品,同知,从四品,副使,从五品,皆各一人,判官,从六品,无定员,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见“都军头”。
官署名。宋朝兵部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职掌不详。
指三卿。《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亶侯多藏。”毛亨传:“择三有事,有司、国之三卿。”郑玄笺:“专权足己,自比圣人作都,立三卿,皆取聚敛之臣,言不知厌也。”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尚书省刑部始置,为司门司次官,司其曹之籍帐,侍郎缺则厘其曹事; 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复置,一员,从六品上,仍为司门司
官署名。王府等级之一。南朝梁、陈低于皇弟、皇子府,高于蕃王府。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及掾属、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等参军,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主簿、正参军、行参军等员。隋朝置文学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邮政司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包括原邮政、电政、航政三司全部职掌。次年复改称为司,职掌不变。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务。参见“路政司”、“电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