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规定“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省政府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骑侍下士”。
清末新军编制。不同于镇管辖下的步兵协,除有步兵二标外,还有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不隶属于镇,相当于民国时期的独立旅。清末之所以有混成协的编制,是由于有些地区当时成镇的兵源不足,先编成混成协,待以后
官名,即太子右卫副率。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将,总掌海军军需事务。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官员叙迁之阶。宋初官员系衔往往以散官、本官与差遣并列,散官沿袭唐制,是表示官员品阶的。但唐末高级散官往往为低级武官所得,故自五代以来,散官已无足轻重。本官指官员所担任的正官,但宋初某一机构的官员并不主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
官署合称。即北周设于并州(今山西太原)的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武帝建德六年(577)二月,于并州置宫及六府官,但仅置司会等主要官员,同年十二月,罢并州宫及六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