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庙祭器法物库监官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太庙祭器法物库,置监官二人,掌收藏太庙祭祀用器及仪物。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太庙祭器法物库,置监官二人,掌收藏太庙祭祀用器及仪物。
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周礼·春官·小宗伯》: “若军将有事,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
官立学校。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各一员。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①古以九卿为外官。《国语·周语中》: “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高诱注: “九品,九卿也。”② 侍卫臣僚以外官员通称。《汉书·终军传》:“臣年少材下,孤于外官,不足以亢一方之任。”颜师古注: “
官名。原名东园主章丞,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木工丞,属将作大匠,为木工令副贰。掌大材,以供东园大匠修造所需。成帝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佐长掌建宫殿用的大木材。参看“木工长”条。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左、右各一人,正七品。因本监左、右监正,左、右监副不常置,故往往署职,掌监事。此外,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宦官衙门也曾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后革。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主将,管理所辖区域的军政事务。多以刺史、郡守或都督数州及数防诸军事兼领此职,下设长史。江陵曾设副防主,余防不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亦置,掌同诸镇。官名。南北朝时设此官。
县门下吏名。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簿书的记室,相当于一个曹。其吏员有主记掾,见《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此外又有记室史、记室书佐、主记书佐,而主记、记室均为主记
官署名。南朝梁、陈皆置,隶大匠卿。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掌之。隋朝将作寺置,设令二员、丞四员、监作十二员; 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改隶将作监。唐朝因置,掌梓匠之事及宫室官修,置令二员、丞一员、监作十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参见“司户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