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厩牧令
官名。北齐置,太子厩牧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沿置,品同北齐。唐从八品下。
官名。北齐置,太子厩牧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沿置,品同北齐。唐从八品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右选置,掌武臣奏荐、酬赏军功。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
官名。南诏望苴蛮官,记王所处分指示,以付六曹。
见“平准丞”。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的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京堂,如各寺卿品级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从三品。乾隆十八
即“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隶长秋寺。又别领桑园部丞。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官名。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以学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
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左、右寺正下设左、右寺副各二人,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秩从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