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判官
官名。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金制从八品,员额一人,掌诸医药,总判院事。为正五品,员额二人。
官名。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金制从八品,员额一人,掌诸医药,总判院事。为正五品,员额二人。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司烜中士佐官,正一命。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统一财政,集中现金,支配用途并清理审核所属各机关一切债务,账款起见,特设财务委员会。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九日公布的《交通部财务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兼任
见“戈什哈”。戈什是“戈什哈”的简称,见“戈什哈”条。
官名,汉置,为家马令之佐官,掌治安,防盗贼。参看“家马令”条。
官名通称。简称提仓。北宋真宗时,诸路常平仓设提举官。神宗时,为推行新法,各路差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或废或置。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官合为一职,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通称
见“怯薛”。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可能是织锦匠的异称。见“织锦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