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回回药物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见“直隶河道总督”。
官名。北齐置司染署,属太府寺,掌织物染色之事。设令丞为正副主官,又别领京坊、河东、信都三局丞。隋沿置,炀帝间改称织染署,改隶少府监。参见“织染署”。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官名。清末海军部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或协都统,从二品。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民国改称海军次长。清末置,为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
官名。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置乡帅以管理之。参见“卒帅”。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
即“殿中侍御史”。
官署名,为西织室的省称。汉初有东织室、西织室,掌织造帝后用的文绣及祭祀之服。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室,改西织室曰织室。其官为令、丞。东汉只置丞,无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端明殿学士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