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署署令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署名。简称验封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文职官员封爵、褒赠、袭荫、土司嗣职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296)改司封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唐朝始置,为从六品上文散官。五代、宋初因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初改奉直郎。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置,为正八品文臣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太常、秘书、殿中丞和著作郎。文散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依照《盐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掌理基于《盐法》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均应为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佐守庙中大夫、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守庙司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
官署名。又称山阴司。辽朝置。在金山北,以阴山产金,故名。西京诸司之一,为控制西夏而设。后改为统军司,长官为统军使。属北面边防官。
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置,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主官为管勾,正八品,以识女真、契丹、汉字人充任,如无,拟识女真、汉字人充任。副职有同管勾一员。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包衣佐领”。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