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僧正
见“僧正”。
见“僧正”。
见“将”。军官名。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地位在正将、副将之下。
唐宋吏部、兵部员外郎通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郎中
满语官名。意为“包衣头”。汉译为“内管领”。
官名。宋朝设此官,“敕令所提举”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简称。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其长官为“敕令所提举”,此官由宰相兼任;同提举,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制用语。即下诏除授官职,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隋书·百官上》: “(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 为十八班,而官有清浊,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数复为一等。”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属官,置四员,视从九品。唐朝行台尚书省食货监次官,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二员,正九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从九品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参见“蕃部中大夫”。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使职名。唐朝吏部考功司之属,主持中外官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