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命妇

外命妇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 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翁主,仪服同乡亭侯。汉章帝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瑯玡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南朝宋,诸王女封县主。北周帝姑、帝姊称长公主,帝女称公主,王母为王太妃,王妻为王妃,柱国以下、帅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县君等。唐朝公主及王妃以下,诸王母妻及妃,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 四品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为乡君。玄宗开元(713-741)间,敕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夫人,母加太字。宋朝有十四种号: 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叙赠之制: 三公、宰臣、执政、节度使三代,金紫、银青光禄大夫二代,余官一代,各辨其位序以进。加食邑实封,则视其品高下,以定户数多寡。父及嫡母存,不得请所生母封赠。所生母未封,亦不许先及其妻。元朝一品封国夫人,二品郡公夫人,三品郡侯夫人,四品郡君,五品县君,六品恭人,七品宜人。明朝之号九,分十等: 公曰国夫人,侯曰侯夫人,伯曰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封赠之次,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两封从优品。父职高于子,则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妻。妻之封,止于一嫡一继。可追夺。


妇人有封号的称命妇,有内命妇、外命妇,皇帝妃嫔及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公主及王妃以下为外命妇。凡因夫或子女得封号的都称外命妇。秦汉始有封君之号,如汉景帝王皇后之母封平原君,梁冀妻孙寿封为襄城君,王商夫人阴氏死,追封为开封君。到唐朝,外命妇之制,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等。见《通典·职官十六·内官》。

猜你喜欢

  • 太后两宫医令、医丞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医令、正八品;医丞,正九品。

  • 护军管理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公布的《改组护军办法》和《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规定,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裁撤原有十营统领

  • 宣札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 左右哨

    军营官署名。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于京营五军营、神机营下分置。各设管哨官,称坐营。以勋臣充任,掌管左、右两哨军马,平日驻训,战时从征。

  • 巡视御史

    专差御史名。金宣宗南迁后,以诸州政务繁多,于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遣御史巡视诸州,初为一年一巡,兴定元年(公元1217年)以后改为一年二次出巡。

  • 右祗候郎君拽刺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 管理将军府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将军府的主官。见“将军府”。

  • 石济水次仓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石济水次仓令”。

  • 国师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 置,位上公,与太傅、太师、国将同为四辅。刘歆曾任此职。东汉初。彭宠自立为燕王,亦置。西夏、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元多授吐蕃高僧。其位低于帝师,高于司空

  • 江苏司

    即“江苏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