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辽、金、元皆罢。设于都城内,管理民政。辽五京置使、副使。金诸京亦设,使正六品,下设副、判官。元大都城设左、右警巡院,隶大都路总管府,上都置警巡院,秩均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使、副使、判官。官署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司长官,分置左、右,皆正五命。其属有左、右小宫伯下大夫,左、右宫伯都上士,左、右中侍上士,左、右侍上士、中士,左、右前侍中士,左右后侍中士,左、右骑
官署名。清朝云南东川之铸钱局。雍正十一年 (1733) 置,设监铸官一人,以东川府知府充任,掌理滇铜鼓铸事宜。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见“行政院秘书处”。
清朝尚虞备用处别称。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珍羞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宫膳肴核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禽兔及鱼、面、茶等物,预备祭祀应用器皿,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官署名。宋朝各州皆置,以录事参军主管,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录事参军的衙门。以录事参军为主官,原先只管民事,后来也兼管刑事。
金代文散官之称。《金史·选举志二》说:“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皆循资,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