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诣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请示汇报,称白堂。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五院部有“知五院事”,在朝称“北大王院”。详见“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长官。唐初为织染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为织染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供皇帝、太子、群臣冠冕等,辨其制度而供其职。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
官署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置,有判院事一人为长,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时簿籍施行,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元二年 (912) 废。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
官名,汉置,乘舆法驾掌御。《后汉书·舆服上》:“乘舆法驾,公卿不在卤簿中。河南尹、执金吾、洛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官名。西汉设置,属光禄勋。掌奉行皇帝车舆。《汉书·文帝本纪》:“奉天子法驾迎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见“天驷监”。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中改京城为西京,改西都留守为西京留守。肃宗以后称京城为上都,仍沿用西都留守旧名。宋朝西京河南亦置,以知府兼任。辽朝南面官西京留守司置为长官,多以府尹兼。金海陵王时置,
官名。明朝大理寺之职官。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至明朝始分左、右,分别隶大理寺左、右二寺,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明朝左、右评事各设四人,清朝减为各一人,均为正七品。官名,即“左平”,汉宣帝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四川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领云南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