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户部。掌收支交钞物料。完颜永济至宁元年 (1213) 置。设场官领场事,秩旧正八品,后改正九品。金代户部交钞库所属机构。掌收支交钞物料。设场官,旧正八品,后改为正九品。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户。置营于白雁口(今河北信安北),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职与下属机构同左、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三国魏置,为分曹侍御史之一,掌考课。晋沿置,为分曹御史之一。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指一级官署。清朝设置广泛,然名称各异,地位悬殊。如军机处、太常寺工程处、粘竿处、侍卫处等。至清末,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官署名。(1)中央行政机关。如清末所设的财政、练兵、税务三处,各以大臣为主官。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晋书·乞伏乾归载记》: “元兴元年(402),(乞伏)炽磐自西平奔长安,姚兴以为振忠将军、兴晋太守。”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参见“同考官”。科举时代,乡会试同考官称房官。应试的卷子,例由房官分阅,择优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再定弃取。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