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名讳而限制任官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代重视避讳,《唐律·职制》中规定,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否则为犯讳,得处徒刑一年。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代重视避讳,《唐律·职制》中规定,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否则为犯讳,得处徒刑一年。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元年(780)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分道访求太后。宋朝亦置,钦宗靖康元年 (1126)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迎奉道君皇帝。
库名。唐置,见“百宝大盈库”。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积庆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名。即东汉谒者奉皇帝之命外出监督常备营兵者。《后汉书·耿恭传》: “及防还,监营谒者李谭承旨奏恭不忧军事,被诏怨望。坐征下狱,免官归本郡。”时有黎阳等营,屯驻常备军队,以供调遣征战。官名,东汉置,掌
即“太子中舍人”。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正副各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八品。
宋朝常参官别称。参见“常参官”。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参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