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士院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政区名。金袭辽五京道之制置为五京路,又置十四总管府,各辖一路,共为十九路:(1) 上京路,治所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统会宁府,肇、隆(故辽黄龙府,今吉林省农安县)、信三州,并有附路五
官名。又作“右令”。春秋战国楚置。《左传·昭公二十七年》:“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鄢将师为右领,与费无极比而恶之。”军事机关名,隋朝置。《隋书·百官志下》:“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
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九品,掌东宫閤内的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辖寺人等。副职有同监,从九品。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大王。故又称北院大王、北大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
刑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即金符。见“牌符”。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乃活佛之下最高喇嘛称号。北京、盛京、热河等处皆设。掌理寺庙佛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