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外谏议大夫
官名。北魏置。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前废帝普泰元年(531),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老合外选者,依常格,其未老欲外选者,听解此职。朔望入朝,若正员有缺,随才进补。
官名。北魏置。指在正员之外添授的谏议大夫。前废帝普泰元年(531),诏此职得俸而不给力,老合外选者,依常格,其未老欲外选者,听解此职。朔望入朝,若正员有缺,随才进补。
(1)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2)员额若干人,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由他们出试
官名。①东汉末张鲁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 》: “(马)超兵败,遂南奔张鲁。鲁以超为都讲祭酒。”胡三省注: “鲁为五斗米道,自号师君,其来学者,初名鬼卒,后号祭酒,各领部众。都讲祭
满语官名。汉译为“通政使”。
官署名。元置,见“中尚监”。
官名。国子监四门学置,唐朝有四员,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官名,唐置,属国子监四门学,掌佐博士教授文武七品以上官员及侯、伯、子、男之子为学生者。共四人。见旧唐书·职官三·国子监》。
妃嫔号。北齐置。《北齐·后主记》:“(武平) 五年 (574) 春正月乙丑,置左、右娥英各一人。”比左、右丞相,位在左、右昭仪之上。
即“财政处”。
宋朝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①文书名。明、清之平行文。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如清康熙(1662—1722)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② 明、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清朝
枢密院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