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督
即“殿中司马督”的省称。
即“殿中司马督”的省称。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秘书省置,掌四库之事。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宣徽院。掌弘州(今山西大同东)输纳米面等务。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似为番镇统管的别名或改名。见“统管”。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置太仆寺于滁州(今安徽滁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遂改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而以在滁州者加“南京”字,称南京太仆寺。设卿一人,从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宣力军。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