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

官名。西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秩二千石。初掌管理使役在中央诸官府服役的徒隶,领一千二百人,持节,亦捕治罪犯。后罢其兵,职掌纠察京都百官及京师附近的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的犯法者,职权渐重。属官有从事掾、史,假佐等。元帝初元四年(前45)去节。成帝元延四年(前9)省,哀帝即位后复置,改名司隶,隶大司空,位比司直。东汉仍名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而威权尤重。凡宫廷内外,皇亲贵戚,京都百官,无所不纠,兼领兵,有检勑、捕杀罪犯之权,并为司隶州行政长官,辖前述七郡。治所在河南洛阳。光武帝特诏朝会时与御史中丞、尚书令并专席而坐,时号“三独坐”。东汉末权臣往往自兼此职以控制京师。所设机构较西汉复杂,属官有都官、功曹、别驾、簿曹、兵曹、部郡国等从事史十二员,假佐二十五员。三国魏沿置,先治弘农,后治河南,辖司州所属河南、河东、河内、弘农、平阳五郡,三品。属官有从事史、假佐一百员,增设诸曹、武猛、督军从事等。蜀亦置,掌督察京师,但不典益州事,常以重臣兼领。西晋沿魏制,三品。东晋罢,其职归扬州刺史。十六国多置。北魏初曾置,旋罢,其职归司州牧、司州刺史。


官名,简称司隶,两汉皆置,秩比二千石,掌察举京师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并领京师所在之州。有从事史十二人,分掌诸事。详“司隶”条。《后汉书·朱乐何列传·乐恢传》:“恢劾奏调、阜,并及司隶校尉。”其后,魏和西晋沿置,东晋罢。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晋书·职官志》,参看“司隶”条。

猜你喜欢

  • 主辖市舶司事

    官名。宋置,见“提举市舶司”。

  • 东京都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东京路兵马。

  • 印信

    参见“印”。

  • 携仆

    官名。西周置。周王左右近侍之臣。一说即“寺人”“内小臣”《尚书·周书·立政》: “左右携仆”。孔安国传: “左右携持器物之仆”。孔颖达疏: “谓寺人、内小臣等也”。

  • 内厩令

    官名。北魏置。《魏书·韩均传》:“均弟天生,为内厩令”。管理宫廷用马。

  • 无上将军

    杂号将军名号,凡将军皆主征伐。1、灵帝自称无上将军。《后汉书·孝灵帝纪》:“甲子,帝自称‘无上将军’,耀兵于平乐观。”2、九江徐凤、马勉等自称无上将军。《后汉书·孝冲帝纪》:“十一月,九江盗贼徐凤、马

  • 郡门下督

    郡门下吏名。东汉诸郡有门下督盗贼,亦作门下督。晋南乡郡亦置门下督,见《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参见“门下督盗贼”。

  • 宿卫统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 入粟

    指用谷物买官、拜爵、赎罪的一种制度。亦称纳粟、输粟。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入汉因之。文帝时规定,入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或

  • 尚茶副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茶房副长官。初置茶饭处,设有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副总领为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正五品。分别协助尚茶正、尚膳正管理茶房、膳房事。又,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值,东陵